病假与护理假
雇员因生病或受伤而无法前来工作时可以请病假(sick leave)。如果有别人生病或受伤,他们也可以申请护理假。
病假和护理假也统称个人事假(personal leave)。
雇员可以请休护理假(carer’s leave),以便照顾或陪伴与他们在一起居住的人或近亲家庭成员(例如:配偶、伴侣、父母、养父养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祖母或外公外婆)。需要照顾的人必须是生病或受了伤,或是因紧急情况而需要帮助。
雇员从第一天工作起便开始积累病假和护理假,并可以在任何时候请假,包括开始工作后首12个月期间。
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提供他们必须请假的证据,通常是医生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应的宣誓书(statutory declaratio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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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员可享受多少假期?
全职和兼职雇员每年有10天病假和护理假。休假时长取决于他们每周的通常工作小时数。当年未使用的病假和护理假可累积至下一年。
临时雇员(casual)享有无薪病假或护理假,每次需要时可请假两天。
全职和兼职雇员用完了带薪病假或护理假之后可以休无薪假。
终止雇佣关系
雇佣关系终止时,雇主通常无需向雇员支付尚未使用的病假或护理假。